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主管单位为省妇联,是我省第一家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公募基金会。基金会恪守“竭诚服务妇女儿童”的办会宗旨,广泛汇聚爱心力量,整合社会公益资源,组织实施了具有社会影响力、公信力的公益慈善活动和助困惠民项目,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家庭幸福安康、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一、招聘岗位、人数
项目部工作人员1名,宣传募资部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热爱公益事业,品行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备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38周岁以下;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部工作人员优先考虑公共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曾在公益组织从事项目运营和管理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宣传募资部工作人员优先考虑传播学、新闻学、市场营销、网络与新媒体等相关专业,如有成功的线上传播、营销或筹款项目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三、岗位职责
(一)项目部工作人员
1.协助项目立项。参与新项目策划,协助制定项目框架、完善项目方案,做好项目立项、评估等工作。
2.执行项目计划。参与制定年度项目计划,及时了解、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到项目点实地调研获取第一手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提出完善方案。 
3.加强项目管理。“一项一策”落实项目全周期管理,按规范要求建立项目执行台账,根据需要做好项目评估、结项等工作,及时整理项目文字材料并归档。
4.开展项目宣传。及时宣传推广项目执行成效,按要求准确公开项目信息,协助做好基金会重大活动宣传。
5.承担基金会文秘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募资部工作人员
1.拓展线上筹资的项目和渠道。加强与互联网公募平台的密切联系,负责已入驻互联网公募平台项目的管理、维护;研究互联网公募平台发布的政策与规则,拓展线上筹资的项目和渠道。
2.运营和管理基金会官网,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示有关信息。
3.做好品牌建设和重大活动宣传,与各类宣传媒体加强联系,扩大宣传面,提升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
4.建立基金会信息资源库,整理并保存好基金会的图片、影像资料。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不予招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接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尚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行政处罚记录或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1.享受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工会福利;
2.享受带薪年假及其他法定福利;
3.聘用合同2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合同期满后双向选择是否续聘。
六、简历投递
有意向应聘者,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将《应聘人员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fjsfejh@sina.cn,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85025320
附件: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