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适应新时期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0日出生(含当日)。
(五)应聘者毕业证等相关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应聘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莆田市户籍。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或其他海外留学证明(盖章版成绩单等)。
(九)应聘者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四、报名期限及方式
(一)发布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进行发布。
(二)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日17:30止。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ksbm.hxrc.com)进行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届时后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初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4日(17:3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ksbm.hxrc.com)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及完善报名资料,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8月4日(17:3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五、组织考试
(一)开考条件:每个岗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符合1:3以上(含)开考基本条件。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等比例减少招聘名额。
(二)笔试:笔试试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分后)。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项: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省省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加5分;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莆田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加3分;服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所有加分项目累计不得超过6分。
符合条件的拟加分考生须于网络报名期间在“加分项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加分资格。
(四)资格复审: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将在体检前对入围体检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若复审时发现考生所提交各项材料与报名时填写不一致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复审时间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入围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和手写委托书。
(五)成绩评定: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加分。若同岗位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岗位相关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聘用,如仍有相同条件,则加试职业倾向测试。
六、组织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职位的计划人数和总成绩1:1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入围体检人员须进行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复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失去体检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3.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4.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政审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
八、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如出现在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任一环节中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时,从相关岗位报考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规定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采用试用期3个月享受见习工资3574元/月,试用期满后转正工资3740元/月,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合格后增加工龄工资100元,五险一金按规定执行,其他奖金、福利等按每月600元包干作为绩效工资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今后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人员数量、工资待遇相应增长。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名单、笔试、复审、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均会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tlc.gov.cn/)和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http://pt.hxrc.com)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不一致,虚报在校成绩的;
3.有其他应取消资格的情形的。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5205013。
(四)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问题可向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莆田工作部考务组咨询,咨询电话:0594-2200017(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企业员工岗位与条件有关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