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体检、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递交等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笔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1.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工作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分部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综治、计生证明
体检合格,进入招聘考察阶段的人员需提交计生、综治证明等相关材料,计生、综治等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递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7日(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永春县住建局5楼(永春县环城路116号);
3.联系人:小张0595-68007589(永春县大鹏公司)。
六、其他
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 考生笔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永春县大鹏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