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是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援外医疗队培训、协助管理等工作,承担全省卫生健康领域与国际间(含港澳台)民间技术合作交流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为配合国家整体外交,落实援外医疗任务,我省将于2021年8月底派遣第19批援塞内加尔医疗队出国执行为期2年的援外医疗任务。根据国外工作需要,我中心拟在单位编制外向社会招聘法语翻译1人。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
(二)工作认真负责,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有集体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中国(福建)第19批援塞内加尔医疗队法语翻译1人。
(二)专业要求: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语专业(含法语、法语语言文学、应用法语、法语笔译、法语口译)毕业;海外留学(法语语境国家或地区)不限外语专业;在境外担任法语翻译或使用法语进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2年以上者,可放宽学历要求。
(三)年龄要求: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法语基础理论扎实,具有履行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有一定的教学、沟通和协调能力。
三、工作期限
2020年9月入职,参与第19批援塞内加尔医疗队组队、法语培训和管理工作。2021年8月底随队赴塞内加尔执行为期2年的援外医疗任务,医疗队任务结束回国后,双方合同终止。聘用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履行工作任务或未经组织批准自行回国或前往他国。
四、待遇保障
(一)国内工作期间
1. 薪资标准为人民币4200元/月(含个人缴交社保费用)。
2. 提供住宿;工作日提供午餐补贴,医疗队集中培训期间统一提供伙食。
3. 集中培训期间参与授课,根据实际课时发放讲课费。
(二)国外工作期间
1.除我中心发放的每月薪资外,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领取援外医疗队员相关津贴补贴。翻译国内外总收入预计在42万元/年以上,实际收入因个人职称职级高低不同而有所差别。
2.提供住宿。
3.工作满11个月可享受休假一次,原则上为36天(含途中往返时间6天),实际休假时间按两国议定书及国家卫健委有关规定执行。可选择回国探亲或家属赴塞探亲。
4.启程援外和期满返回的国际旅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承担。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8月15日。
(二)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能证明相关技能的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福建省卫生健康委7号办公楼3层,邮编350003,电子信箱:fjrcwh@126.com。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仅邮寄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或发送电子版报名材料至电子信箱,原件在考试和面试时提供)。
(五)报名联系人:唐老师 0591-87842476,黄老师 0591-87812229。
六、考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2020年9月由我中心组织的法语专业能力考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我中心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和面试。未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不参加考试和面试。
七、确定拟聘人员
(一)我中心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法语专业能力考试成绩和面试情况,综合考虑学习和工作经历、社会阅历等,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对其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拟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不愿意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我中心将另行确定拟聘人选。
八、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人员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编制外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出国行前将签订《福建省援外医疗工作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劳动合同期满,聘用人员与我中心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福建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