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企业经营人才创业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近期拟组织举办2025年度第二期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基本条件。2021年以来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二)优先录取条件。城厢区八条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奖项的个人和企业的经营者。
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限1名。已参加过市、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组织的提升培训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再报名参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者不予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2025年9月14日至19日,共6天。2025年9月14日报到,9月19日下午返程。
三、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四、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以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由知名大学学者、有关领域专家对企业经营与管理、初创企业成长经验探讨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具体课程计划详见附件。学员学习成绩合格由培训机构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方式
(一)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企业于2025年9月7日前向城厢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交《2025年莆田市城厢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邮箱ptcxrsj@126.com),并提供纸质材料(盖章版)一式2份至城厢区九龙小区商务楼C栋401办公室。报名企业应保证报名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对报名材料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结束后,由城厢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并报区人社局复核,复核通过人员由承训单位对接具体培训事宜。如报名人员超额,将择优录取。
六、其他要求
(一)学员需严格服从培训安排及管理,积极认真参与专题讲座、现场教学和交流研讨等学习环节,所在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培训效果。培训期间非特殊原因,未经区人社局允许不得请假、缺席,缺席半天以上的学员,将视为自动退出培训班,培训相关费用由学员自理。
(二)培训经费由区人社局从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黄锦清
联系电话:13959577657
电子邮箱:ptcxrsj@126.com
附件1:2025年莆田市城厢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2:2025年莆田市城厢区第二期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课程安排
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