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区企业经营人才创业创新能力,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闽人社文〔2021〕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近期拟组织举办2025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一)基本条件。2021年以来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二)优先录取条件。秀屿区十条产业链相关企业、获得过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奖项的个人和企业的经营者。
每户初创企业申请参加研修人员限1名。已参加过市、县(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组织的提升研修的学员及其所在企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营者不予参加研修。
二、研修时间
预计2025年9月开展培训(往返共计6天)
三、研修地点
武汉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四、研修形式及内容
研修以专题讲座、实地研修等形式,由知名大学学者、有关领域专家对企业经营与管理、初创企业成长经验探讨等内容进行授课培训。具体课程计划详见附件。学员学习成绩合格由培训机构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报名方式
(一)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企业于2025年9月3日前将《2025年秀屿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报名表》(一式两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参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即秀屿区人民政府5号楼412室(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发送至邮箱519480015@qq.com)。报名企业应保证报名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对报名材料承担全部责任。
(二)报名结束后,由秀屿区劳动就业中心对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并报秀屿区人社局复核,复核通过人员由承训单位对接具体研修事宜。如报名人员超额,将择优录取。
六、其他要求
(一)学员需严格服从研修安排及管理,积极认真参与专题讲座、实地研修和交流研讨等学习环节,所在企业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他工作任务,确保研修效果。研修期间非特殊原因,未经秀屿区人社局允许不得请假、缺席,缺席半天以上的学员,将视为自动退出研修班,研修相关费用由学员自理。
(二)研修经费由秀屿区人社局从创业支持资金中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8650206836
电子邮箱:519480015@qq.com
附件1:2025年秀屿区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莆田市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