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船舶专管员岗位派遣工作人员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海上及船上工作生活环境;
3.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工作能力,具有熟练的岗位操作技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受到开除处分;目前处于刑事犯罪立案审查期间,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2.在以往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
3.曾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
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曾因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造成严重负面舆论影响或严重后果;
5.患有传染病或有精神病史。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船舶管理员23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设定见附件1。
二、用工性质、试用期、合同期、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非在编派遣用工,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
(三)合同期: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为2年。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每月薪酬为3750 元(含五险一金)。
三、人员职责
(一)区船舶管理中心(乡镇船舶管理站)人员岗位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承担渔业安全应急管理和乡镇船舶管理的协调落实工作;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海上船舶安全管理相关系统平台的值守和应用,监督船舶停泊、航行、作业等动态和定位终端运行情况,及时处置平台的预警、报警信息;组织做好台风等自然灾害防范和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好渔船和乡镇船舶进港避风和召回等工作;协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指挥渔业和乡镇船舶应急救援力量和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协调做好海上船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评估、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交办的船舶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二)船管员职责:宣传贯彻海上交通安全、海上安全生产、海上船舶安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船舶日常行政管理和安全检查职责的落实工作;负责乡镇船舶制造、改造、拆解、交易和出海人员信息的备案管理,做好各类船舶的档案管理和识别牌号编定与发放、回收管理;督促和组织船舶所有人及相应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和技术培训,组织乡镇船舶驾驶能力认定;负责乡镇船舶修造的源头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对乡镇船舶及修造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开展渔船和乡镇船舶点验核查、进出港报备、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管辖海域、岸线、停泊点的日常巡查;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交办的船舶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2025年7月4日至7月14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至相应岗位人数招齐为止;
(三)报名方式:填写《船舶专管员岗位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和工作经历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邮箱:597236797@QQ.com;
(四)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任职资格证和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前往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九龙小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C幢1601)进行现场审查;联系电话:0594-2632568。
(五)面试:审查合格人选名单推荐给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
(六)派遣确认:经用工单位面试确认后给予聘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附:1.船舶专管员岗位派遣人员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2.船舶专管员岗位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5年7月4日